關於我

我是 Ken。

我的第一台電腦,是仿冒的 Apple ][ Plus,他只有 64KB,還是從 48KB 擴充上去的。

我的公司、主管、同事都認為我在寫 PHP 程式,但其實我的時間大概都耗在 JavaScript、CSS。

我一直以為我在寫程式,後來才想通,一個工作天花在螢幕截圖、在截圖上畫圖的時間,比寫程式還要多,所以我有有截圖的專業能力。

喜愛 sh、bash、tcl expect,曾將落落長的 JAVA「升級」成使用 sh shell (還不是 bash)。

沒用臉書、沒用 Instagram、LINE 總是靜音中、電話就看緣分吧!

關於這兒

這是個 Blog。

當興趣成為工作,興趣就不再有趣;這兒,就是我努力讓興趣繼續有趣的地方。

oolala 是因為陶大偉跟 Lady Gaga,xyz 是因為便宜。

建置在 Google Firebase,主要使用 FunctionsHosting 兩項功能,blog 的內容使用 Blogger API 從我的 Blogger 取得。

第一版使用 W3.CSSMooTools, 其他還有 Hammer.jshighlight.jsAnimate.css

工作後數年的第二版,使用正夯的 Vanilla JS 重新改寫,繼續用 W3.CSSHammer.jshighlight.jsAnimate.css

Ken's Blog